在繁忙的城市中既有高速机动车主干道也有我们日常场景里经常接触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流的次干道。
不同的道路其设计施工标准显然不适合使用相同的标准, 机动车、非机动车、人流是交通干道上行驶的主要交通流,三种行驶速度是大不一样的。
不同交通流的行驶特征,本身的荷载大小区别也很大。
如果我们都以高技术标准来设计施工道路,那么就势必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那反过来如果采用了较低的技术标准,就会导致满足不了一些道路的使用要求。所以我们在施工之前要明确道路的施工标准和要求。
第一步 对道路进行分类
道路的功能定位、服务对象和道路等级及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关,可根据其所处的区位、交通特性,区域环境来确定。
按服务功能分类 分为交通性道路 生活性道路 商业性道路 景观性道路。
按服务对象分类 分为客运交通道路,货运交通。
第二步 对道路进行分级
依据 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 交通功能 服务功能对道路进行分级,分为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快速路
作用:为机动车提供快速交通服务
使用条件:大交通量、过境及中长距离交通功能要求
设计要求:
- 应设中间分隔
- 全部控制出入口
- 控制出入间距及形式
- 单向双条以上车道,并设有配套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 不应在道路两侧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入口
主干路
作用:城市中起到骨架作用的道路,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性干路
设置要求:
- 应采用机非分离的形式,控制出入口间距。
- 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出入口
次干路
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道,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城市道路网,起集散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设置要求:
可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且相邻出入口的间距不宜小于80m.
支路
为次干路与居民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的连线,解决局部区域的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设置要求:可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但宜设置在交叉口功能区之外。
四种等级城市道路的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都是不一样的。